劳务派遣的服务流程
(一)用工单位向我公司提出人才派遣的意向,由用工单位提供岗位标准、劳动条件、各项管理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规定、标准等相关材料,双方了解基本情况; (二)协商一致后,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编制《被派遣劳动者明细表》及《派遣费用明细表》,由我公司制作被派遣劳动者职工花名册。如由原单位员工转为派遣的,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再与我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三)根据协议可以由用工单位推荐优秀员工,也可以由我公司从人才储备库中为用工单位挑选合格的员工或向社会招募。 (四)被派遣劳动者填写《派遣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我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被派遣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被派遣劳动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或未开具社保减少表的,待其办理完毕再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我公司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鉴证、合同规档等工作,将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六)用工单位核定完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和社保基数后,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我公司按照核定的工资和社保基数进行结算。 (七)向用工单位开具《付款通知书》,通知其向指定帐户汇款,派遣费用包括派遣服务费、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和各类社会保险费等。款到后开具地税服务发票,按"管理费、工资、保险"分别开据。 (八)我公司为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汇总单位保险在月底申报。 (九)其它服务事项依照《劳务派遣协议书》中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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