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QQ:  

电话:0316-6082599
   0316-6087508
手机:胡经理18932610024;   李经理18932616511
微信:

地址:廊坊经济开发区金源
东道21号

申请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哪些条件?

      ◎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它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
  4、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首页 | 公司简介 | 劳务派遣 | 人事代理 | 人才招聘 | 管理咨询 | 代办服务 | 政策法规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业务电话:0316-6082599 6087508 冀ICP备11017553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9802000467号
版权所有:廊坊劳务派遣|廊坊社会保险代缴|廊坊人事代理咨询办理-廊坊正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